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抚顺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20日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于景森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抚顺市2016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胡乃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抚顺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关于抚顺市2016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及抚顺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抚顺市2016年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抚顺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