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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浏览:47146次'时间:2019年1月10日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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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作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月10日下午,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周焕杰、张志疆、宋占、宋哲、孙雅新、梁志伟、祁瑞、赵连舜、李颖、张文才。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周焕杰主持。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作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回顾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时,赵乐韬指出,2018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建设“两个机关”,主动站位“两个一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抚顺振兴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做出决议、决定10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对我市现行有效的44件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了抚顺市小流域开发治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经济监督、预决算监督、生态环境监督、民生监督和监察司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高质量完成了3次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在抚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热点民生问题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30余篇,在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向市政府交办建议317件、向法院交办建议4件,建议办理解决率达到83.9%,创历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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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也是推进新时代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在抚顺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补齐“四个短板”、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加快“三个深度融合”、建设“四个抚顺”,牢固树立“实、好、干”工作理念,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为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突出立法特色,聚焦中心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积极破解振兴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按照重点监督、持续监督、有效监督、合力监督的思路,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市委要求、政府亟需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并跟踪监督执行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继续在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上下功夫,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在抚顺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解放思想 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取得的成效,体现在人大高质量工作之中。

  赵乐韬强调,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使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任在肩、大有可为。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朱海涛作的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丁伟作的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组织推荐各项候选人名单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通过了各项报告决议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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