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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废止《抚顺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780次'时间:2026年6月12日

  按照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和逐项研究。经清理,《抚顺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与生态环境法典存在不一致、不衔接内容,且其他内容被上位法覆盖,没有修改空间和必要,拟提出决定予以废止。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按照立法程序,现对拟废止《抚顺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6年6月19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电话(传真):52626310  52780017

  电子邮箱:  fs52780017@163.com                      

  联系人: 潘坤  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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