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7年-2031年)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精准确定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出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
立法建议包含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三类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我市“十五五”规划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亟待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事项。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材料应当载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待解决的问题)和可行性(上级政策要求、外地立法经验或者管理实践)、相关上位法依据,有条件的可提供法规草案建议稿文本和论证材料,注明建议单位(个人)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截止时间
2026年8月30日17:00
五、报送方式
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邮寄地址: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邮编113008)
电话(传真):52780017
电子邮箱:fs52780017@163.com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