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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加快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工作
来源:立法工作浏览:42137次'时间:2018年8月15日

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今年上半年已经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开展了修订《抚顺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修改《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工作,对不利于军民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目前,启动了对我市现行有效的44部法规中涉及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废止工作,着手对《抚顺市森林防火条例》和《抚顺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废止及对《抚顺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抚顺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和《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7部法规的修改工作,以良法优环境、促善治、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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