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5月25日、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乐韬带领执法检查组成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纪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霜,副市长孙静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抚矿三峰亿金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宾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东洲区驿马村等地开展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具体情况,并召开了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通报了执法检查总体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施“一法一条例”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努力破解环境污染难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环境治理机制和政府责任体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政治站位,依法推动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切实推进“一法一条例”落实落细;要深化结果运用,精准对标检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确保整改到位,高质量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要履行法定责任,进一步压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公众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真正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思维保护生态环境,合力实施系统性、综合性、全域性的治理;要坚持统筹兼顾,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发展后保护的错误思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频共振;要深入宣传教育,厚植法治土壤,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