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马国华为抚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任命齐本义为抚顺市商务局局长;
三、 免去朱桂莲的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 任命于彤为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 任命冯珲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 免去兰程的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七、 免去朱闯、丁治淮、王红兵、石磊、吕金铭、李革、张文杰、罗玉景、姜宏、贾永良、郭超的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 免去徐勤友的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九、 免去王宝柱的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