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抚顺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9日在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04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副主任周焕杰、米志芳、赵雪松、王玉霜、鲁波、李广瑞,秘书长张君伟和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臧红,市监察委副主任关昱,市中法常务副院长刘岩、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冯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市人大常委会纪检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晶应邀列席了会议。部分公民应邀旁听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鲁波主持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尹兆强作的关于《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市发改委主任刘洋作的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高贞璞作的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高贞璞作的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郭兆森作的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扶贫办主任高世海作的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住建委主任杨军作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市公安局副局长温建忠作的关于提请许可对抚顺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王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董政伟作的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王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会议要求,相关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对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通过了人事事项。决定免去刘季春的市旅游委主任职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乐韬作了重要讲话。
会前,原省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副主任李华作了《代表法》的专题辅导讲座。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八、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
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
和后五个月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8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后五个月工作安排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全力推进“一极五业”发展战略,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提速、稳中增效、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赞同。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经济运行中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发展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少,经济总量小,增加值和税收增长主要依赖几户重点骨干企业,工业经济增长乏力;服务业拉动作用不强,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增长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带动作用有限,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投资总量偏小,亿元以上项目支撑不足;房地产区域布局不合理、去库存压力大、新开发项目不足等诸多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认清形势,提振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要全面分析我市后五个月经济运行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困难,沉着应对,迎难而上,坚定信心,着眼长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部署,落实全省“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五个发力”“五个导向”,围绕抚顺经济转型绿色发展这个重点,大力推进“一极五业”战略,坚定不移抓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在保证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发展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问题为导向,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工业经济增长乏力等突出问题,及时作出政策调整和工作部署,确保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客观评价“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认真分析规划实施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积极谋划应对措施,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继续抓好项目建设,增强项目支撑能力,更好发辉项目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要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工作,扩大项目贮备和增强项目支撑能力,充分利用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机遇,精心包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抚顺实际的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招商、招大商,力争在引进大项目、催生大产业上实现突破。严格执行项目督办制度,强化落实责任,督促项目责任人实施项目全过程服务、全方位服务。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经落地的项目要重点抓开工,已经开工的项目重点抓达产,对已经达产的项目重点抓增效,力争项目建设在今年后五个月有较大幅度的进展。
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发传统产业活力,促进存量企业转型升级
以“一极五业”为主线,在坚持招商引资引进新项目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深化改革,着眼激发活力,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现有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及时解决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着力引进核心技术,为传统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增强后劲、提供支撑。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存量企业做大做强。
四、持之以恒抓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关于全面优化公共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增强政府服务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要在各级机关中切实开展“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活动,大力营造尊重群众、尊重企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二要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跟踪问效。针对政务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并限期整改。三要落实好国家优惠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经营环境的改善,打造更加透明高效、公平正义、规范有序、重诺守信的政府,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尊商护商的发展环境,为企业创造舒心办事、静心经营、扎根抚顺的良好氛围。
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
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深入实施“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全力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解难题,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求进的态势。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7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78.7亿元,增长8 %,比全年目标(12%)低4个百分点。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6.4亿元,下降2.2%,比全年目标(12%)低14.2个百分点。
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5.4亿元,增长5.2%,比全年目标(10.2%)低5个百分点。
4.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72.9万平方米,增长1.5 %,比全年目标(10%)低8.5个百分点。
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95.7亿元,增长6.2%,比全年目标(6.5%)低0.3个百分点。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25亿元,增长3.2%,比全年目标(4%)低0.8个百分点。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03.6亿元,增长2.3%,比全年目标(5%)低2.7个百分点。
(二)经济运行基本特点。
综合分析当前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市经济运行状况持续改善,稳定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支撑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不断增多,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增长稳定性明显增强。
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2%,同比提高了4.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增幅同比分别提高1.7个、4.4个和5.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增幅分别提高0.6个、2个和2.8个百分点,全市经济逐步向好态势更加明显。农业平稳推进。粮食、蔬果生产有序开展,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68.6万亩。上半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2%,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工业企稳向好。1—7月,规上工业产值626.6亿元,增长22.8%,同比提高了6.5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178.7亿元,增长8%,同比提高了6.2个百分点。骨干企业经营状况明显好转,6户重点企业产值435.1亿元,增长32.7%。服务业增长势头较好。商贸流通业稳步发展,消费品市场货源充足,旅游业、电子商务发展迅速,金融产业稳步发展,现代物流业不断壮大,科技和信息技术产业服务能力增强。上半年零售业销售额、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增长21.7%、12.4%和9.7%。先行指标持续向好。1—7月,全市工业用电量累计完成 50.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1.9%;公路货运量完成5095万吨,同比增长3.9%;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完成911.2亿元,同比增长3.8%。
2.发展战略成效初显。
“一极五业”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发展基础逐步夯实。截至7月底,“一极五业”产值实现860亿元,同比增长18%。抚顺经济开发区规上工业产值实现48.5亿元,同比增长14%,引进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157.9亿元。“大生态”产业产值实现45亿元,同比增长7.1%,禾丰牧业项目开工建设。“大石化”产业产值实现349.3亿元,同比增长20%,年产20万吨的小乙烯装置重新启动,石化公司炼油量达到880万吨,比去年增加100万吨,效益为中石油炼化企业第一名。“大材料”产业产值实现122亿元,同比增长18.6%,新引进签约项目9个,总投资12.1亿元。“大能源”产业产值实现80亿元,同比增长13%,与新奥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建设智慧能源项目。“大旅游”产业总收入实现214.7亿元,同比增长23%,与马迭尔集团合作举办首届冰雪旅游节。
3.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项目建设持续推进。1—7月,全市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复工297个,同比增加4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67个,完成投资24.8亿元;续建项目230个,完成投资71.6亿元。亿元以上项目开复工115个,同比增加12个,完成投资76亿元。“四个动能”成效初显。完成冰雪产业、旗袍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举办首届国际旗袍模特大赛,旗袍博物馆建成并对外开放,中澳冰雪装备产业园已与奥地利AST中国公司进行项目对接,“IT+BT”工作纳入省部会商内容,恒益石化、联宇蜡业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4.发展活力加快释放。
市场主体强势增长,1—7月,全市新发展市场主体11753户,实现“个转企”421户,引导“个登企”401户。各类资金加快流入,1—7月,全市域外引资到位额77.5亿元,增长139%。“凤来雁归抚顺振兴”活动全面展开,截至7月底,全市(8个县区、开发区)通过实施“凤来雁归抚顺振兴”工程实现在谈项目291个,总投资1237.6亿元,其中签约项目56个,总投资308.8亿元。市级领导带队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93次,对接企业294家,洽谈项目123个。与徐州对口合作持续推进,编制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和框架协议,总投资4亿元的2个徐州项目即将在我市落地。
5.“五个导向”持续发力。
贡献导向取得新突破,成功申报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高湾冰雪体育小镇入选辽宁省第一批11个产业特色小镇创建名单,2018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到位5.94亿元。服务导向打造新环境,推进多证合一,实施“3450”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7家,国家“星创天地”1家、省级“云启众创”3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截至7月底,间接融资7.9亿元,直接融资90亿元。就业导向提供新路径,全市就业形势总体良好,1—7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万人,登记失业率3.6%,二、三产业拉动就业作用强势。税收导向提供新支撑,1—7月,全市税收收入41.7亿元,增长9.8%,重点纳税企业有抚顺石化、新钢铁、抚顺炭素、清原抽水蓄能、抚顺矿业、抚顺银行、罕王傲牛矿业、抚顺供电公司等。前列导向提供新希望,前列意识不断增强,前列能力不断提高,推动经济工作位次前移,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排名全省第4位,创近年来最高位次。
(三)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当前宏观经济仍处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大周期中,我国经济运行呈L型走势,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目前全省经济增长主要还是恢复性的、一般性的增长。我市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还主要是受外部性因素拉动,工业增速加快更多得益于工业商品价格的持续走高,抵抗风险的韧性不强。
一是工业增长乏力。我市工业产业结构单一、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较少,增加值和税收增长主要依赖石化、抚煤、两钢等几户重点企业,受抚煤、新钢等企业停产检修、石化行业增加值率和产品价格指数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规上工业增加值没有实现两位数增长,影响了GDP增速。
二是服务业拉动作用不强。虽然服务业增长势头较好,但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限上企业数量偏少、规模较小,全市批、零、住、餐企业共8523户,限额以上企业只有200户,仅占2.3%。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增长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带动作用有限。
三是投资严重不足。今年计划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140个,与2017年151个亿元以上项目计划相比减少了11个,同比下降7.3%,亿元以上项目支撑不足。
四是供需矛盾突出。我市房地产区域布局不合理、去库存压力大、新开发项目不足,特别是开发区房地产库存严重,达202万平方米,占全市库存总量的43.8%,去化周期达110个月,严重影响房地产投资增长。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要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一极五业”发展战略,聚焦“五个发力”“五个导向”,坚持对标先进地区,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我市各项工作位次前移。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经济运行调度。
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部分指标完成全年目标难度较大,任务艰巨,必须咬定目标不放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一个高于、四个两位数”目标。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机制。坚持打开指标,盯住问题和增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月调度、月督考、月通报”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支撑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20项指标,逐项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增长。
二是加强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全面落实好《抚顺市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扎实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在落实省8个方面重大专项行动基础上,积极开展我市重大政策争取、重大难题破解、重点县区平台3个方面抓落实专项行动,全力推进省、市共193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统筹协调抓落实机制,把抓落实摆在首要位置,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全力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对277户重点工业企业、20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及重点纳税大户,全力做好包保帮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资金、市场、要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全力抓好企业升规(限)。加大对“小升规”“个转企”“限下转限上”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推动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
(二)下大力气抓好项目建设。
目前正处于项目建设的黄金季节,全市要按照“项目年”工作部署,着力抓好“一极五业”“四个动能”和92个市领导包保联系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投资需求。
一是狠抓招商引资。深入实施“凤来雁归抚顺振兴”工程,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两个开放”,充分发挥商会平台作用,紧扣“一极五业”“三区两镇一景一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大力开展定点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立足我市现有资源潜力,着力引进核心技术企业,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增强后劲、提供支撑。
二是狠抓项目落地。抓好39个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建设,推进20个签约项目尽快落地,抓好127个第一批策划包装项目签约落地。组织策划包装第二批适合县区经济发展定位、要素齐备、数据翔实的项目,推进项目招商引资。
三是狠抓项目入库。盯准中省直企业和重点企业500万元以上技改升级和政府投资设备购置项目,确保及时纳入统计项目库,做到应统尽统。
四是落实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全部配备项目管家,建立“项目管家+企业+相关部门”的“1+1+N”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店小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五是全力抓好特色小镇创建。积极申报省级第二批产业特色小镇,做好莲花湖金融小镇、雷锋文化小镇、“天女木兰”文旅小镇、国医智慧健康小镇、科创小镇、顺城石蜡小镇等市级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三)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一极五业”战略实施,推动落实“五大战略”,在培育新动能、打造新环境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打造冰雪产业、旗袍文化产业、大健康产业(IT+BT)和国际蜡谷。扎实推进2024年申冬工作,重点打造高湾国际冰雪体育小镇、清原聚隆滑雪小镇等特色产业小镇。不断提升“旗袍故里”知名度,打造独具魅力的旗袍文化产业。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据小镇,加快建设新兴中医健康产业基地。支持石化公司扩大石蜡产能,加快推进汉圣化工、抚顺同益特种蜡、辽宁旺科狮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全力推进“先行先试”。深入研究国家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全力推进保税仓库及保税区建设,争取省自贸区政策,切实用好国家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一系列牌子,在税收、政策、审批等方面出台多项措施助力城市转型。
三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深入合作,配合编制《抚顺市城市转型创新试验区规划》,全力争取国家对我市转型振兴政策支持。继续对东洲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同时做好2019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储备。
四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建设,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日常管理,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年内实现“3450”改革目标。整治突出问题,强化案件办理,确保年底前营商环境案件全部办结,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对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8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积极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创新并加强财政管理,着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努力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实现了“双过半”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上半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收入形势依然严峻,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执行进度尚需加快,资金绩效有待提高;三是养老金缺口后移并持续加大,支付压力与日俱增;四是债务负担依旧沉重,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做强财源税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要加快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现有财源税基;要以税收为导向,狠抓招商引资,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引进更多对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项目,培植一批新兴财源增长点,不断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要强化国有资本监管,防止国有资本流失,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同时,还要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千方百计扩大政府财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强化绩效考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高度重视项目支出的绩效管理,一是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由项目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增强立项的科学性。二是科学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对项目执行的跟踪绩效考评,对于未完成阶段性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执行不当的项目,要及时收回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三是科学评估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可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绩效评估管理,实行绩效问责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约束性
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预见性、精确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一要科学编制收入预算,认真研究国家财税政策,综合考虑各项收入因素,科学预测财力规模,优化收入结构,增加财政的可支配财力;在编制明年预算中,充分考虑机构改革后,部门预算面临的新情况,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部门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要科学安排支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把控支出预算的总量和结构,使支出预算充分体现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全市的战略部署,体现向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体现保重点领域、保重大项目和保重点支出。三要强化预算调整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突出预算调整的应急性,突发性,以及亟需落实的新出台政策项目和保民生保运转等刚性支出。
四、化解债务风险,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
要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工作,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及时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利用政府远期财力支付的项目要严格把关;要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弥补偿债资金不足,化解潜在债务风险。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科学调度,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对政府运转和民生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制定应对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贞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防范化解风险,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目标,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8亿元,为预算的52.4%,同比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3亿元,为预算的53.9%,同比增长8.7%;非税收入完成10.5亿元,为预算的47.9%,同比增长17.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0.1亿元,为调整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下达专项补助及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等原因,增加了支出预算,以下同)的47.4%,同比增长27.9%。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亿元,为预算的40.9%,同比增长70.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0.1亿元,全部为今年新开征的环保税收入。主要是编制2018年预算时,环保税分享体制尚未确定,环保税全部编入县区收入预算(市本级环保税收入通过城区上解财力实现)。省、市出台环保税分享体制文件后,原安排在城区的市本级环保税直接缴入市本级国库,使市本级产生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完成4.4亿元,为预算的40.3%,同比增长67.9%。主要是园艺所搬迁补偿收入和国库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市纪委罚没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1.3%,同比增长31.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亿元,为预算的16.1%,同比下降0.7%,主要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停征所致。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8亿元,同比增长6.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4.2%,同比增长12.6%。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4.8亿元,同比增长27.5%。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及超出收入列支的主要原因是,为实现净地上市,先行拨付市重点招商项目亚琦物流小镇征地拆迁补偿款3.3亿元所致。目前该项目已上市成交,对应的土地出让金也已上缴财政。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8亿元,为预算的5.6%,同比下降25.9%。收入下降原因同全市。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0.2亿元,同比下降22.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0.6%,同比增长94%。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353.4%。支出增长及超出收入列支的原因同全市。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本年度暂不进行股本分红,以及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要结合我市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工作,整体推进,具体项目需逐一细化落实,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上级补助资金暂未拨付,因此,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支事项。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5亿元,为预算的73.5%,同比增长39.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1.3亿元,同比增长14.3%。收支增长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增长所致。
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0.2亿元,为预算的73.8%,同比增长43.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8.4亿元,同比增长14.8%。收支增长原因同全市。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预算执行中,按照国家、省规定,清理盘活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新出台政策、市政府议定重要事项等需增加支出,加之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发生了变化,因此按照《预算法》规定,拟向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请调整2018年预算。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及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收入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以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超额完成了半年任务目标,但受石油加工、采矿和房地产等行业减收影响,我市税收增幅位次相对落后,财政收入增长仍面临很多困难。二是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但执行进度尚需提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用在基本民生保障和扶贫、农业、环保等民生重点领域方面的支出达83.6亿元,但由于在建工程暂未完工、政府采购待结算等,导致部分预算支出进度较为缓慢。三是养老金实现按时发放,但支付压力急剧加大。尽管我市采取了参保扩面、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县区分担机制、临时借用其他险种资金、财政垫支,以及提前拨付省、市财政补助等诸多措施,确保了43.6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也只是缺口后移,养老保险支付压力巨大。四是债务化解有所进展,但潜在风险不容乐观。全市通过财政资金偿还、企业集团承接等方式实现化债任务26.4亿元,进一步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但市本级(含开发区)、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仍处于债务高风险状态。
三、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有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助推地区经济发展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凤来雁归 抚顺振兴”工程深入开展,有效保障多渠道广泛宣传;及时落实对外经贸发展政策,帮助企业获得补贴扶持;全力安排企业上市补助,助力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国家、省减负降费文件,制定了《2018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创新投融资政策,有效解决文体旅、生态加等集团注册资本,不断增强地区企业发展活力,继续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助力国有企业全面振兴发展。
支持脱贫攻坚任务。积极落实农业补贴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推进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产业扶贫及村级公益事业,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建设实施。
(二)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投入专项资金1200万元,推动县区农村幼儿园新建和维修改造实施。不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收尾工作,统筹使用资金3000万元,重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大通铺”问题。
推进医药卫生改革成果共享。积极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时下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8000万元,推动了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巩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下达补助资金3000万元,稳步推进了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实施。
保障养老金及时发放。继续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资金投入力度,上半年累计筹措养老保险基金补助64.6亿元,其中拨付市级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6亿元,同比增加5.6亿元,确保了全市43.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筑牢社会福利救助民生底线。持续发放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3.23亿元,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民生福祉。
推动全民健身和科学文化普及。大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拨付资金200万元,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继续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投入资金27万元,服务科技馆免费开放,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三)持续加强和规范预算收支管理
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制定了税收导向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坚持预算刚性约束,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梳理了2018年支出预算,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及时出台了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方案实施,深入贯彻“放管服”政策,持续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改造等建设。
(五)不断强化财政运行监管
继续强化财政监督监察管理,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了机构改革过程中加强财经纪律严格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核查工作,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发挥财税职能,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坚持“税收导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二是推进“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计划快速实施,着力解决改革遗留问题。三是支持“凤来雁归抚顺振兴”工程成果转化,促进冰雪、旗袍文化、IT+BT智“惠”健康、蜡谷等产业发展。四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精准脱贫任务。
(二)加强税费征管,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精心组织、精准发力、精确调度,努力完成收入预期。二是依法征收、有效征收、应收尽收,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源分析,继续改善税收质量。四是多领域、多渠道、多角度争取政策、资金及项目支持,不断增加可用财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支出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梳理年度预算,财力保障重点继续向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
(四)深化各项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全面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三是做好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财政资金拨付及管理工作,确保改革有序顺利实施。四是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分配资金。五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范围。
(五)强化资金监管,推动财政运行规范透明。一是加强审计问题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推动预算单位针对财政资金使用开展绩效动态监控,实现对预算资金运行轨迹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大基层财政运行、地方政府性债务、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财政监察工作力度,强化财政的指导和服务。
下半年,我市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工作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指导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抚顺老工业基地转型振兴绿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附件:
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现将全市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保基金收入7502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1482万元,增长39.25%。
1.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4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1149万元,增长58.1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扩面征缴确保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二是省财政补助增加。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700万元,累计完成预算43.42%,比上年同期减少1945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费率降低。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8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05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缴费基数增加。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432万元,累计完成预算51.35%,同比增加130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同期补助增加。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72万元,同比增加253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缴费收入略有增加。
6.居民医保资金收入9084万元,同比减少1695万元,减少15.73%,降低的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没到位、保费收入减少。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96万元,同比减少293万元,减少2.02%,减少的的主要原因是保费收入减少。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34134万元,同比减少2422万元,减少6.63%,主要原因是:市、县补助减少。
(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统筹社保基金收入701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4197万元,增长43.92%。
我市8项社保险种中,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险种县区统筹外,其他6项险种均实行了市级统筹,收支核算在市里,因此,市级统筹的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数据及增减原因同全市。
二、社保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保基金支出8129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459万元,增长14.26%。
1.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60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830万元,增长1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快速增长;二是受调待影响,支出增幅较大。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享受待遇人数减少。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13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471万元,增长25.27%,主要原因是就医人次略有增加,导致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9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87万元,减少27.47%,主要原因工伤事故人次数减少。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5万元,减少21.23%,主要原因是享受待遇人数减少。
6.居民医保资金支出11725万元,同比增加3467万元,增长41.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略有增加。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6万元,增长3.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领取人数增加。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9701万元,同比增加160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患大病、重病人次数增加。
(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统筹社保基金支出784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023万元,增长14.79%。市级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数据及增减原因同全市。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
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高贞璞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抚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贞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涉及预算调整。一是按照国家、省要求,市政府对市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同级政府收回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615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747万元,财政专户结转结余2201万元);二是新出台政策、市政府议定重要事项等需增加解决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和选派干部生活补贴、核销住房公积金涉险资金等支出;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发生了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2018年预算。
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167193万元,建议调整为1189248万元,增加22055万元。主要包括:
1.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55万元。此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63万元,而此次调整预算需增加支出22055万元,因此将5563万元全部调入后还需从原已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再调入16492万元,共计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55万元。
2.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万元(全部为新开征的环保税收入),但同时需调减城区上解财力4000万元。主要是编制2018年预算时,环保税分享体制尚未确定,收入全部编入县区收入预算,市本级环保税收入通过城区上解财力列入市本级财力来源。在预算执行中,省、市出台了环保税分享体制文件,原安排在城区的市本级环保税收入直接缴入市本级国库,从而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000万元,但市本级财力额度并未改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67193万元,建议调整为1189248万元,增加22055万元,拟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55万元安排解决。其中:
1.拟按原用途继续使用1966万元:主要是由于清理盘活工作政策刚性强,导致部分工程进度款以及政府采购待结算等应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1966万元也被一律收回,根据实际应继续按原用途使用。
2.拟增加支出事项资金20089万元,其中:
①新出台政策拟增加支出事项5137万元:主要是2017年末及2018年预算执行中,国家、省及市新出台了《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0号)、《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关于提高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给养费标准的通知》(辽公通〔2017〕378号)、《抚顺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选派到乡村工作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抚委办发〔2018〕46号)等政策文件,需增加市公安与司法系统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3547万元(年初预算预留6000万元,近期市人社局审批共需资金9547万元,需增加安排3547万元)、在押及戒毒人员给养费270万元、驻村工作队员和选派干部生活补贴560万元等支出。
②不可预见因素拟增加支出事项1648万元:主要是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费、市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补偿费、社会福利院捐赠款收入等非税收入超收以及体彩结转超出当年收入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由于收入无法准确预见,导致编制2018年预算时,上年超收部分等应安排支出未安排,因此需安排支出。其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收入为特种设备检验费,其超收部分在扣除成本后,单位和财政8:2分成。该单位2017年超收1119万元,经计算超收部分应给予安排支出989万元(成本470万元,项目支出519万元)。
③市政府议定重要事项拟增加支出12292万元:主要是为解决市公交公司面临生产经营困境问题、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补贴、大商集团职工安置缺口补助,以及为保证市社保局、人社局、工商局等部门按时迁入新办公楼(社保大厦),市纪委监察委新办公大楼(原工商局大楼)设施急需维修改造,新成立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一次性办公设备购置等重要事项,需增加公益服务补贴等5200万元、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补贴专项资金497.4万元、大商集团职工安置补助200万元、社保大厦装修改造资金862万元、市纪委监察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206万元、市纪委监察委留置看护中心开办一次性购置218万元等支出。
④其他特殊紧急理由拟增加支出1012万元:主要是为不影响全省住房公积金机构改革试点进程,按照住建部要求,需核销公积金涉险资金995.05万元等,因此需增加支出安排。
二、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财力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财力72131万元,建议调整为131647万元,增加59516万元。主要包括:
1.政府性基金收入当年拟新增58000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是预算执行中,由于我市重点招商项目亚琦国际物流小镇开工建设,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以及城东42方块挂牌出让等,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增加5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需由112000万元(不含二手房出让金以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等)调整为170000万元。从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也需由135776万元调整为193776万元。
2.上年结转(超收)1516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684万元、二手房土地出让金607万元、年地租43万元以及福利彩票公益金116万元、体彩公益金66万元,共计15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2131万元,建议调整为131647万元,增加59516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当年新增拟需增加支出58000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金拟安排的土地成本支出。主要是支付亚琦国际物流小镇项目地块成本及城东42方块商住项目收缴土地成本等,土地出让金支出预计增加58000万元,属不可预见因素,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需调整为106000万元。
2.上年结转(超收)拟需增加支出1516万元,其中,不可预见因素拟增加支出133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超收)收入情况不可预见,且城建项目存有资金缺口及工程欠款等,此次调整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及亮化、入域导视牌等城建项目工程款、交通设施工程款等。市政府议定重要事项拟增加支出182万元:主要是根据市政府批示,2017年福彩公益金超收用于安排市养老院改扩建工程配套资金116万元和2017年体彩公益金超收用于安排全民上冰雪系列活动比赛费用66万元。
调整后,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仍保持平衡。
三、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0494万元,建议调整为95580万元,增加15086万元,全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新增收入。其中:
1.利润收入拟增加10000万元,全部为城投公司上缴利润。
2.股利、股息收入拟增加5086万元,其中,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分红8086万元,主要是安排年初预算时,该公司分红事项尚未确定,目前已明确上缴分红8086万元。同时,由于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本年暂不分红,年初预算安排的国有股分红减少3000万元。两者轧差后,股利、股息收入增加5086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0494万元,建议调整为95580万元,增加15086万元,主要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平台公司发展事项和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结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变化,拟相应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其中: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拟需减少支出264万元,主要是由于碳素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暂不分红,原安排用于解决该公司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资金3000万元暂不安排,同时根据抚国资〔2018〕14号文件及市领导批示,安排新抚钢职工安置费用2736万元。两者轧差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减少264万元。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拟需增加支出15350万元,包括:
(1)生态加集团公司资本金注入4000万元。
(2)文体旅集团公司资本金注入1150万元。
(3)城投公司资本金注入10000万元。
(4)科技大厦启动资金200万元。
调整后,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仍保持收支平衡。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是此次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应收回资金总额为14697万元,由于收回后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部分项目,在盘活过程中,部分工程已完工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已结算等,需按合同约定紧急支出592万元,为此,财政及时拨付了相关资金。剔除上述因素,此次盘活共计收回资金14105万元。
二是在盘活过程中,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同级政府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9289万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7万元,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8542万元。
抚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兆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发生了变化。一是市政府通过清理并收回了市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因新出台政策、市政府议定重要事项等因素,需增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发生了变化。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对2018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167193万元。经审查,预算执行中,市政府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增至1189248万元,调增2205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开征的环保税收入,按照省、市出台的分享体制文件,直接缴入了市本级国库,该收入由原来的城区上解,变为直接转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一调整并未使市本级财力额度发生改变。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67193万元。经审查,预算执行中因各类增支因素影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至1189248万元,增加22055万元。市政府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解决。其中:1.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增加支出1966万元;2.新出台政策增加支出5137万元;3.不可预见因素增加支出1648万元;4.市政府议定重要事项增加支出12292万元;5.其他特殊紧急项目增加支出1012万元。
调整后,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仍保持平衡。
二、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财力72131万元。经审查,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政府加大招商力度和上年超收结转等原因,使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财力增加至131647万元,增加5951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增加58000万元,上年结转(超收)1516万元。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2131万元。经审查,在预算执行中,因土地出让成本增加及支付城建资金欠款等原因,使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至131647万元,增加5951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预计增加58000万元;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等城建项目工程款和交通设施工程款1334万元;市养老院改扩建工程配套资金116万元;全民上冰雪系列活动比赛费用66万元。
调整后,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仍保持平衡。
三、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总收入80494万元。经审查,预算执行中,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新增收入等原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增加至95580万元,增加15086万元。其中:城投公司上缴利润100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增加5086万元。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总支出80494万元。经审查,预算执行中,因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平台公司发展事项和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等原因,使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增加至95580万元,增加15086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需减少支出264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平台公司需增加支出15350万元。
调整后,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仍保持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认为,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使预算执行发生了变化,为了保证财政支出均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按照《预算法》要求,市政府对市本级预算做出相应调整是必要的。财政经济委员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同时,审查发现,本次预算调整涉及预算单位和项目数量较大,金额较大,为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财政经济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科学测算预算收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二是强化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情况的监管,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四是积极整合财政资金,向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全市
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8月29日,抚顺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战略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积极作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实现了两个贫困县摘帽,92个贫困村销号,40842人脱贫的阶段性目标。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着产业扶贫拉动作用不够充分、特殊贫困群众提高脱贫质量难度大、金融扶贫规模小、个别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脱贫攻坚重要战略部署上来,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出实效。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处于精准对户对人、全力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关键阶段,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问题多而未解,更需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精心谋划、强力推进。要明确县、乡主体责任,做好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地制定目标、措施和规划。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十大扶贫巩固提升工程为抓手,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突破口,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为措施,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赢得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
二、抓住工作重点,突破关键环节
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产业支撑,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突破口。根据各地实际和资源禀赋精准施策,围绕种植结构调整、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方面,谋划特色产业,突出发展重点,形成产业带动、工程推动、社会互动的户有家业、村有一品、乡有多业、县有园区的产业体系,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脱贫。引进、培养带动能力强,具有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带动农民、实现与农民利益共享的新机制。要完善保障和救助制度,面向特殊贫困群体,出台医疗、低保、养老、商业保险、生活补贴、护理康复等一系列保障性政策和救助措施,聚焦大病、重病、慢性病、残疾以及年老体弱等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他们住有所居、病有所医、残有所助、弱有所扶、生活有保障、脱贫得巩固。要在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做好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严格档案管理,加强系统建档立卡数据库建设,强化档案数据支持和支撑体系,优化建档立卡方式,构建统一化、规范化的四级档案资料体系和定期核准信息数据机制。要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扶贫政策,通过发放扶贫政策手册、政策明白卡、设立政策宣传栏等措施,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政策宣传全覆盖。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分析脱贫攻坚面临的实际问题,举一反三,想方设法,明确责任,攻克薄弱环节,一个一个地认真解决,抓落实、补短板,全面对标整改。
三、激发内生动力,助力志智双扶
要通过树立脱贫标兵、致富能手等形式,以典型带动促脱贫,教育引导贫困户牢固树立“人穷志不穷、脱贫最光荣”理念,摒弃等、靠、要等消极思想,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要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铸魂”工程,全面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加强自我管理与约束,倡导正确的生产生活方式,以良好的乡风文明促脱贫。要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工程,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文化活动,探索一条文化引领群众、文化服务群众、文化助力群众脱贫的新路子。要根据贫困户技能需求、发展意愿,开展免费实用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积极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四、加大政策支持,提速金融扶贫
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落实本部门的扶贫政策,既要保证行业政策落地,还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强化金融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创业+扶贫”、“融资+融智”等金融扶贫模式,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村自主创业群体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增长保障制度,用好用活惠农贷、扶贫贷、扶贫互助和财政专项等资金,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开展金融扶贫提速专项行动,破解融资政策瓶颈,加强同金融部门的沟通合作及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运用“金融+”思维,将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与扶贫政策、财政资金相结合。金融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跟踪服务,提高信贷的及时性和时效性。鼓励开展“政府担保+信贷”的促进产业带动模式,“农户信用评分+信贷”的征信模式,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完善农村生产要素确权、登记、评估市场,鼓励将法律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农村集体房屋、土地和森林资源等不动产、大型农业机械等农村资产纳入抵押范围,让金融服务真正“接地气、惠民生”。
五、强化责任监督,提升队伍能力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四级书记抓攻坚,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方面的任务和责任。加大对驻村扶贫、干部包保以及村两委班子的检查、培训指导力度,定期组织到外地、先进地区学习,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班,让他们真正成为干什么、怎么干、干的好、干出成效的带头人、组织者。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和驻村干部问责退回机制,切实注重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有效地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结合明年两委换届,配齐配强两委班子,强化责任担当,使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正向激励与严肃问责相结合,鼓励扶贫干部清正廉洁、攻坚克难,创造突出业绩,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高世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脱贫攻坚总任务
2015年初,全市有437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2个贫困村、2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有扶贫任务的县区有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东洲区、顺城区、新抚区,其中清原县、新宾县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加强领导和顶层设计,坚持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坚持推进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17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5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170个,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清原、新宾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在全省率先摘帽、92个贫困村实现退出、减少贫困人口40482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的5.86%,下降到2017年的0.42%;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1766元,提高到2017年的13280元,增加了1514元。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建立完善责任链、任务链。全市建立和完善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制”的市、县、乡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体系和市级推动、县(区)抓落实、乡镇(村)抓实施、行业部门抓服务的责任体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牵头具体负责的产业、危房改造、健康、教育、兜底、金融、督查7个行业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推进组。有扶贫任务的县区和承担脱贫指标的市农业、住建、教育、交通、卫计、水务、文广部门主要领导每年都向市委、市政府签订脱贫攻坚责任承诺书,确保脱贫攻坚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二是扎实开展“三个一”联乡帮户活动。34名市级领导每年对所帮扶的乡镇和村开展一次工作调度、随机进行一次督查、对帮扶的贫困户进行一次走访,力促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三向培养”工程,推广“党建+”扶贫模式,在县(区)实行了组织部和扶贫办合署办公机制和体制创新,实现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建好对象识别台账。深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的建档立卡查漏补缺工作,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23次,完成建档立卡对象身份证号码重复核查修改3471人。二是建好精准帮扶台账。通过开展走访调查摸底,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到户帮扶计划和村级脱贫规划,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三是建好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动态管理查漏补缺“回头看”长效运行机制,逐村逐户对2015-2017年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进行“回头看”核查,将返贫、脱贫不稳和脱贫不实的3242名贫困人口重新纳入扶持范围。
(三)坚持政策引领,促进资源整合。一是突出政策支撑,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二年巩固提升”的脱贫目标和“五个一批”的行动路线、“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抚顺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整体布局和系统部署,构建起“1+13+N”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1”即:目标纲领,就是《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了全市脱贫攻坚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13”即:行业部门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包括信用贷款、社会保障兜底、结对帮扶、教育精准扶贫、健康扶贫工程、发展生产支持精准脱贫等13个行业特惠扶贫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N”即: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出台的配套文件。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在结合中央要求和抚顺实际的基础上,形成了清晰的抚顺市“123—4567”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即“1”是实现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2”是“两不愁”,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3”是“三保障”,贫困户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4”是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领导责任体制。“5”是着力实施五个一批攻坚计划。“6”是着力做到六个精准。“7”是着力创新七个推进落实机制(会议推动机制、领导推动机制、约谈推进机制、专项工作推进机制、督考推进机制、审计推进机制、监督问责推进机制)。三是强化整合投入。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367.82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14631.2万元,市本级资金2736.62万元;整合贫困农林场资金、少数民族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各类资金6948.4万元。133家市工商联会员企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6220.34万元,市慈善总会“精神康宁”等救助项目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四是实施金融扶贫。清原县、新宾县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合作,建立了1100万元的脱贫攻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资金1.1亿元,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三年期、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投入互助式到户扶贫资金1.2亿元,扶持了8000多户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100余个,每户年平均收入1500元以上。
(四)坚持精准施策,实施“五个一批”计划。在产业扶贫上,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00余个,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35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200余家。发展乡村旅游示范村8个,带动贫困人口2万人。在教育扶贫上,投入6601万元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助贫困在校学生、在园幼儿1469人。在健康扶贫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实现100%,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5%和80%,设立了1300万元健康扶贫专项基金,已补助重大疾病贫困患者318人,签约慢病患者6753人。在危房改造扶贫上,整合住建、民委和扶贫部门资金,贫困户危房改造标准由2.5万—3万元,统一提高到4万元,完成贫困户D级危房翻建改造1277户。在兜底扶贫上,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18元;市内各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342元。有13712名贫困人口实现扶贫、低保“双向纳入”,做到应保尽保。在行业扶贫上,新建和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98处,整治农村河道441公里;建设村内道路262.4公里,桥梁1150延长米;贫困村“一村一室一广场”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不断加强,农村农业户籍人口参合率达到97.02%;全市未参保的年满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范围。
(五)坚持大扶贫格局,凝聚攻坚合力。一是组织省、市、县242个部门、单位和企业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为131个后进村和贫困村直接投入和间接协调资金1.2亿元,帮助引进各类产业发展项目200多个;二是为112个贫困村选派了113个驻村扶贫工作队、339名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帮扶。各驻村帮扶单位共计投入资金975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资金3361万元,物资折款323万元,协调资金6066万元。帮助贫困村引进致富项目121个、培育支柱和特色产业107个,各帮扶单位党员干部主动与贫困家庭结成了帮扶对子,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帮扶单位,每一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三是开展了“千企帮千村活动”、“爱心包裹认购”等公益帮扶活动,引导社会企业、慈善团体踊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133家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同117个村结成帮扶对子,设立扶贫项目162个。省市残联投入就业保障金217万元,扶持2171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天津尚赫集团捐资修缮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舍和资助贫困学生。市慈善总会“精神康宁”、“脱贫致富”等救助项目救助贫困精神病人593人次、贫困中小学生等478人,扶持贫困群众开展种养殖项目55个,带动2000多户农村贫困家庭致富。
(六)坚持作风建设,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开展了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行动。二是从脱贫攻坚牵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县(区)开展整合资金和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建立“指挥调度、问题倒逼、联动督导、沟通反馈、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紧盯脱贫攻坚工作短板和死角,对有扶贫任务的乡镇和村进行全覆盖督导。三是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和市直部门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评”方式,以目标考核倒逼真抓实干,确保脱贫攻坚见实效。
四、面临的问题
虽然抚顺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从思想认识看,个别地区和部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任务不重的麻痹大意思想。二是从工作作风看,工作上还存在不精准、不严、不实、不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干部结对帮扶流于形式,部分村干部对脱贫工作不熟悉,缺少AB角。三是从工作推进看,县(区)、部门工作推进不平衡、不深入,驻村帮扶单位没思路、没举措、没办法、没成效,作用发挥还不够。金融扶贫和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四是从脱贫成效看,贫困人口中近70%都是因病致贫、缺少劳动能力致贫等复合型贫困,脱贫成效还处于低水平;同时,扶贫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库建设滞后,产业扶贫项目覆盖率不高,支撑长效增收、稳定脱贫的项目较少,存在低保贫困户一兜了之现象。五是从扶贫干部队伍看,基层扶贫工作人员少,强度大、压力大、责任大,容错和激励政策不足,部分县、乡、村干部疲劳、厌战、畏难情绪比较突出。
五、今后三年主要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这一时期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县域经济、基层党的建设相结合,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要求,进一步集聚正能量,释放精气神,不断强化县(区)的主体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实现脱贫,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让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贫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巩固”、“五个不减”和“六个确保”。“三个巩固”即:巩固全市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巩固已退出的贫困村不“滑坡”;巩固摘帽县各项指标不“倒退”。“五个不减”即:四级书记抓精准脱贫力度不减;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领导联乡包村力度不减;驻村帮扶力度不减;督查考核力度不减。“六个确保”即:确保全市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确保新发生的贫困能及时得到帮扶;确保实现“二不愁三保障”;确保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提高;确保村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具体减贫任务
全市的具体减贫困任务是:剩余的2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6470名(含动态返贫人口3242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临时返贫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救助。其中,2018年销号贫困村20个,减少贫困人口3293人(含动态返贫人口1399人); 2019年实现3177人贫困人口脱贫(含动态返贫人口1843人); 2020年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四)工作措施
一是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围绕“一米五业”产业发展格局,扶持建设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种植养殖基地、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新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个、专业合作社60个,发展家庭农场总数达600家以上。新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200家,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300个。合力打造10条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线路,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点)30个以上,发展乡村旅游经营户800户以上。
二是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每个贫困村设置扶贫公益岗位3个,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600人以上。
三是安居扶贫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集中改造,2019年进行扫尾巩固,努力实现危房改造贫困户发展有产业、就业有岗位、增收有门路、致富有保障。
四是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继续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每年给予1200元生活补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户家庭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补助。落实好国家和省贫困户家庭中高职新生和大学本科生资助政策。
五是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巩固实施“三个一批”医疗扶贫工程,为贫困人口健康体检、重大疾病兜底、慢病投药给予救助。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配备完善的卫生室和1名以上的专业医务人员。落实各项减免政策,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六是社会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大因病支出型家庭救助力度,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老有所养。
七是志智双扶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现代新型农民,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乡镇村创建活动,着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倡导现代文明理念,改变落后生活习惯。
八是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拓宽硬化乡村道路150.5公里,硬化村组道路248.7公里,到2020年,重点县所有行政村通村道路、通组道路、25户以上的自然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绿化美化。对12处供水工程进行改造,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继续做好农村光纤网络资源的扩容和延伸,实现112个贫困村光宽带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做好4G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厚度覆盖。
九是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实施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减少农村垃圾排放,严控农村面源污染。
十是强基固本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巩固实施农村“三向培养”工程,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村干部进行轮训和技术技能培训。实施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各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政策优先在贫困村落实,到2020年112个贫困村每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五)工作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健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完善市级领导联乡帮户、县级领导联村帮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户制度,实现所有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全覆盖。
二是坚持工作队驻村帮扶制度。提升驻村工作队选派要求,提升驻村工作时间,加强驻村扶贫考核,实施“评选表彰一批、提拔重用一批和召回问责一批”奖惩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市财政扶贫资金增长保障机制,运用惠农贷、扶贫贷、扶贫互助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继续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
四是建立健全奖罚分明的激励制度。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绩效考评。对搞数字脱贫、数字致贫、“假脱贫”、“被贫困”的一律问责,对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脱贫任务或造成不利影响的一律问责。对出列的贫困村,原有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建立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政策,每个贫困村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扶贫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
五是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实施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办法,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国家和省市开展的检查、审计、第三方评估中反馈的各项问题坚决予以调查,调查的结果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并通报全市。
关于市人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
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杨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住建委牵头办理的,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有关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早期棚改小区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
从2005年开始,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程。2005年至2009年,我市建成集中安置棚改住宅小区25个,住宅楼1295栋,建筑面积463.5万平方米。共拆迁棚户区房屋318万平方米,动迁居民9.56万户、人口31.82万人,投入改造资金52亿元,我市占城市五分之一人口的住房问题得到改善。早期建成的棚改小区房屋使用年限大部分已超过10年之久,进入了大修期和维修高峰期,房屋和设施逐渐老化问题集中显现,严重影响了棚改居民的正常居住生活,棚改小区百姓热切期盼维修改造,解决和改善棚改小区生活居住环境迫在眉睫。
二、《议案》提出的起因
2016、2017连续两年,我市早期棚改小区居民投诉率居高不下,维修改造和后续管理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城区人大代表们的高度关注,后由东洲区人大代表团领衔提出,在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确定《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并列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项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棚改小区居民的居住生活,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根据《议案》和人大常委会的办理要求,制定了《议案办理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议案办理内容,责成市住建委牵头开展具体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市住建委组织开展了《议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三、《议案》办理的目标
市政府科学谋划,扎实推进《议案》办理工作,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和进度要求,即维修改造后的棚改小区房屋不低于全市普通住宅小区平均水平、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不低于全市物业管理平均水平。利用两年的时间切实解决棚改小区集中维修改造的后续维养问题,实现集中投资修缮后的棚改小区纳入到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管理范畴。
四、《议案》办理的过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为落实好议案的办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秘书长、住建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市直部门以及新抚区、望花区、东州区、顺城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委按照市政府《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在市政府办理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城区政府,细化三年办理计划内容。经过去年以来的广泛调研和全力推进,落实工作责任,摸清了棚改小区的基本情况,明确了办理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了维修改造方案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意见,使《议案》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人大玉霜副主任和城环委多次对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指导督办,东洲区人大代表团组织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多次听取议案办理情况,并提出了指导意见,有力推动了议案办理的进度和相关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标本兼治
结合代表们提出的“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两个焦点问题,紧紧围绕维修改造后的棚改小区房屋不低于全市普通住宅房屋平均水平、棚改小区物业管理不低于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平均水平的目标和办理进度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城区和部门实地调研各区棚改小区现有情况,力求解决棚改小区居民最需解决的问题,推进《议案》办理工作。
一方面,围绕“维修改造后的棚改小区房屋不低于全市普通住宅房屋平均水平”的目标,在2015年对房屋本体维修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利用国家补助资金,由政府、供热、供水、供气、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出资建设,坚持“权属明晰、自行筹资、自行改造”以及“权属不清、政府出资、接方改造、后续接管”的原则,按着“共谋、共治、共建、共享、共评”的理念,邀请棚改小区居民参与,合力完成小区配套和环境维修改造工程。计划2018年完成房屋阳台开裂、下水维修和部分环境改造等维修改造内容,解决直接影响居住生活的突出问题;2019年对小区外水、暖、气、电、路等公用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补齐基础设施功能不全短板。
另一方面,围绕“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不低于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平均水平”的目标,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会同城区政府,积极探索形成稳定的后续维养资金保障机制,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棚改小区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将通过稳定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后续维修资金投入,调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收取标准,研究制定对棚改小区内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政策,规范和建立棚改小区后续物业管理等措施,切实解决棚改小区集中维修改造的后续维养问题,实现将集中投资修缮后的棚改小区纳入到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范畴。
五、《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资金保障方面
经过前段工作,争取国家财政补助2.86亿元,用于棚改小区房屋本体和环境的维修改造,此笔资金已经到位;后续将跟踪落实国家发改委专项配套公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约1.9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两项合计争取国家资金4.76亿元。
(二)方案实施方面
组织各区政府、设计、施工和物业管理单位共同制定了维修改造和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在抚顺日报、晚报和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组织城区街道、社区在棚改小区内发放《抚顺市早期(2005—2009年)棚改小区维修改造调查问卷》,同时邀请棚改小区居民参与,联合展开入户调查,按照居民需求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的要求,力求精准确定维修改造内容,建立符合实际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
(三)政策保障方面
组织市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会同各城区政府研究了保障办理方案落实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按照2015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抚政办发〔2015〕28号)要求,逐年建立维修资金,确保每年每平1元的棚改小区维修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对各城区配套按每年每平0.5元的标准安排房屋维修资金。按市财政每年232万元、区财政每年463万元作为房屋的大修资金,逐年分别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棚改小区后续维修。
二是制定物业服务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我市普通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调整公用设施维修费为物业服务费,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
三是依托国有物业企业承接物业服务。组织区政府依托社区建立、完善棚改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选定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市房产经营公司)进行统一维修改造,并对改造达标后的集中连片的棚改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让百姓享受到标准统一、服务优质、运行稳定、和谐文明的物业服务。
四是建立棚改小区居民投诉受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一体的四级物业纠纷调解体制,指导城区政府、街道、社区做好有关物业管理的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纠纷投诉渠道,及时有效的处理好各类信访投诉问题。畅通投诉渠道,化解各类矛盾,努力创建文明、幸福、快乐的新型和谐社区,让棚改小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市人大常委会《议案》办理决定要求,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议案》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力求维修改造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得到居民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使居民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达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切实将好事办好,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争取资金,巩固成果。继续配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向省发改委争取早期棚改小区专项配套公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约1.9亿元。同时通过社会资本出资、意向企业投入、共建单位捐赠、居民百姓自筹等多种形式,探索更多的资金筹措渠道。
二是明确目标,挂图作战。总体安排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争取部分棚改小区在今年9月份进入施工状态,按照10月31日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计划,全力推进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
三是严格管理,提高效能。借鉴我市今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在资金管理方面的经验,制定棚改小区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协调各城区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用到棚改小区和小区居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是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一方面选用诚信、可靠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从施工材料源头确保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从小区居民、社区、街道、企业抽选人员参与工程实施,成立安全、质量监督队。加大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
五是统筹谋划,立足长远。按照“一区一策”的模式细化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探索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管理、自治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确保棚改小区管理统一,调度集中,形成合力,力争做到“改造一个、管理一个”,避免“前治后乱”现象的发生。
六是完善机制,跟踪督办。建立并完善对各区政府主体责任的考评制度,把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中小区居民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纳入城区政府考核范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王冬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8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抚顺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王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许可对王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9日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8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刘季春抚顺市旅游委主任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比较多,内容涉及经济、民生和立法、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审议并通过了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5个工作报告,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许可对王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思考,踊跃发言,都能站在为抚顺健康发展认真负责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说,会议开得很成功。会后,请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将审议情况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地方性法规是除宪法、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外,在地方具有最高法律属性和国家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从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法规案的委托起草到立法前评估、立法后听证、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程序等方面作了规范,特别是对立法后评估和法规常态化清理以及地方立法协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家指出,《条例修正案》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制度保障。这次会议之后,市人大各相关工作委员会要认真抓好《条例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核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把好立法项目论证、法规草案起草、法规审议修改、法规贯彻实施四个环节,积极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督察,确保法规权威性和效力性,真正使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真正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后五个月工作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年初以来,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深入实施“一极五业”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务实工作,国民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四个抚顺”建设稳步推进。针对后五个月重点工作,大家指出,市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工业增长乏力等问题,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常委会希望,市政府要着眼激发活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着眼提高效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着力抓项目落地、抓产业发展、抓招商引资,更好发挥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要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谋划应对措施,持续推动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批准了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上半年,市政府狠抓财税工作,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实现了“双过半”目标,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本级财政结转资金进行了清理,增加了新出台政策、不可预见因素需增加的有关项目等支出,该方案符合抚顺实际。常委会认为,市政府对当前存在的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养老金支付压力巨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乐观等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大家强调,要做强财源税基,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更多引进对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项目。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要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编制预算工作中,要提高预见性、精确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加深对政策的学习,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人代会闭会期间,预算支出调整审批,应突出应急性、突发性项目,亟需落实的临时出台政策项目以及保民生、保运转的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场硬仗。会前,我和广瑞副主任带队赴清原和新宾两县,采取市县人大协同联动的方式,围绕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扶贫、金融扶贫等11个方面进行了视察,并召开了扶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全力推动扶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视察组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市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常委会希望,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推动产业扶贫,积极扶持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要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的实施和落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及人大代表作用,主动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局,从人大职能定位出发,找准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履职尽责,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后续管理工作,在2017年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确立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本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事关民生的议案办理,针对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两个焦点问题,深入棚改小区摸清基本情况、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方责任,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标本兼治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市政府在落实市人大确定的议案办理这项工作上,措施实、目标清、力度大,提供了工作模板,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常委会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惠民为根本,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推进维修改造工程、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棚改小区居住环境,实现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的安居目标,真正把棚改这个“一号民生工程”做好、做实,不断提高棚改小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各位委员、同志们,现在距年底还有四个月时间,各方面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难点,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名单
出席委员:
赵乐韬 周焕杰 米志芳 赵雪松 王玉霜 鲁 波 李广瑞
张君伟 王 栋 王树成 王新伟 尹兆强 卢 军 吕长珂
刘兆岭 祁 瑞 孙雅新 李永芳 杨晓琳 邹玉龙 宋 占
宋 哲 张玉伟 张志疆 张 哲 陈丽萍 陈 辉 赵连舜
赵恒春 赵景来 姜洪胜 徐丹华 郭兆森 梁志伟
缺席委员:
尹尧鹏 钱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