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80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一、关于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陈颖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会议经讨论同意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关于补选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人事工委主任姜洪胜作的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报告,同意将其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名单(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人事工委主任姜洪胜作的关于调整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名单(草案)的说明和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了相关名单(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同意将其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工作安排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君伟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工作安排的汇报。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2月27日14时召开,会期半天。
出席:赵乐韬 米志芳 赵雪松 王玉霜 鲁 波 张君伟
列席:陈 颖 陈丽萍 姜洪胜 李 琦 郭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