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9日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键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2023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工业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奋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首战告捷。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紧扣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强化“工业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坚决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勇毅前行,努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抚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