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9日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乐韬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省、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聚焦“八大攻坚”重点任务,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顺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