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履职管理
叫真章 动真格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试行)》
今年是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本届人大代表履职管理作为加强“两个机关”(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建设、站位“两个一线”(即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推进和保障振兴发展第一线)的重要抓手,出实招、求实效。常委会主任赵乐韬要求,一定要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管理,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树立良好的人大代表队伍形象。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在认真调研、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起草了《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各层面的意见。目前,该《考评办法》已经2018年6月28日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迈出了我市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的坚实步伐。
《考评办法》包括总则,考评的对象、内容和计分标准,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职考评的等次,考评结果的运用及附则,共六章15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考评工作强调政治性。提出履职考评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把政治标准放在代表履职考评的首位,对政治不达标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是考评内容涵盖全方位。履职考评内容包括代表自身建设4项内容、人代会期间履职3项内容、人代会闭会期间履职7项内容、综合评分2项内容及加分的5种情况,实现了对代表履职的全方位监督。
三是考评标准力求精细化。履职考评对17项可量化的履职内容都明确了具体的计分标准,精细分配了每一项得分,对代表履职表现突出的还设置了加分项。
四是考评程序注重规范化。履职考评实行“每年一评,届末总评”,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县区人大常委会(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代表小组在履职考评中的职责和具体工作程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是考评结果突出奖惩性。代表履职考评结果将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评优和推荐连任代表建议人选的重要依据,并每年予以通报。代表年度履职考评为不称职的,由选举单位约谈;连续两次年度履职考评为不称职的,由选举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连任三届的市人大代表闵春杰说,“实行市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次创新举措,开展这项工作非常必要,既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推动代表依法履职;又有利于那些综合素质高、履职尽责好的代表能够在换届选举时获得连选连任,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连任三届的市人大代表闵春杰在谈到对出台《考评办法》的看法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