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抚顺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于长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