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抚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办公厅秘书处浏览:55895次'时间:2017年9月13日

82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渤受市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抚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市政府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所完成的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日益频发的地质灾害是目前危及我市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预警、预防重特大地质灾害的发生,全面开展灾害综合治理,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和区域稳定是全市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是落实各级党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抚顺摆脱历史积困、实现转型振兴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必须要予以充分重视。多年来市政府着力建设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统筹有限财力,积极开展居民避险搬迁、探索实施了货币化安置政策;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科学有效抑制了灾害的影响面和破坏力。通过多年来的持续不懈努力,确保了我市在频发的地质灾害环境中没有因突发灾害造成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工作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的地质灾害是伴随着百年煤炭开采和特殊地质特征而逐步产生、发展并不断积累形成的,破坏影响力大、波及范围广、形成机理复杂,且矿山衍生灾害在长时间继续发生的同时还在诱发形成新的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刻不容缓。必须科学决策、统筹实施、因地制宜,进一步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勇于担当的“前列意识”,保障灾害预防、避险和综合治理工作同步推进实施,保证治理成效,真正使多年来抚顺背负的“负资产”释放转型振兴的“正能量”。

市人大常委会强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治理与防范兼顾,首要目标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底线。市政府要摸清我市煤矿开采现状和底数,严格界定煤矿企业开采区域,开采红线既要划得准、更要守得住,确保杜绝越线开采。政府要落实好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借鉴环保督查工作取得的有效经验,把党委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注意做好灾害影响和损失的统计汇总,积极向上反映抚顺的实际困难,争取各级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坚持灾害治理与产业调整相结合,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市政府要全面掌握我市目前地下采掘现状,进一步畅通与矿山开采企业实时采掘信息的共享,为全面治理提供科学、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要将地质灾害特别是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作为首要民生工程予以高度重视,以讲政治的高度和谋长远的眼光,算好民生和城市公共安全的大账,树立壮士断腕的决心,严格杜绝矿山开采继续对城市地质造成持续破坏,建立并按时间表分步实施煤矿企业退出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激发企业多元发展、跨业转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转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坚持向上争取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坚持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的资金及政策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支持。充分吃透中央7号文件、国发28号文件、国家发改委《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及五部委《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同时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合理利用PPP模式、TBT模式、社会众筹等模式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灾害治理、建设和管理。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形成灾害治理合力

要进一步建立和规范灾害防治工作治理体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统筹调配各类资源,有效形成合力,避免出现“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经常性开展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排查,对冻融期、汛期等灾害易发重要节点要做到24小时不间断监测巡查。协调矿山开采企业,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落实治理责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社会化程度。鼓励社会专业组织及大型企业训练专业救援团队。尝试鼓励影响区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重大灾害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逐步推进灾害补偿多元化、市场化运作。

四、坚持灾害恢复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治理助力转型

努力破解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临时用地、土地税过高、租期过短等问题。采取治理与开发并重的措施,能够复垦的可作为补充或新增耕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机制提高土地治理收益;不能复垦的要及时做好绿化和围护,避免出现反复搬迁和二次补偿问题。积极探索灾害区土地利用新途径,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创意文化产业、休闲生态旅游、工业遗址旅游等项目建设,在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的同时,充分安置避险搬迁居民上岗就业,帮助搬迁居民提高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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