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陈建盛来源:研究室浏览:64827次'时间:2022年5月6日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抚顺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主任赵乐韬所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四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和2022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准确把握人大职能定位,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抚顺新篇章。

会议要求,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以良法促善治,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和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聚合代表力量,聚情民生关切,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素质,敢担当,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为建设创新、活力、绿色、文明、幸福“五个抚顺”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辽公安网备:21040202000036号         辽ICP备20009779号-1
主办: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