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16431次'时间:2023年1月6日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乐韬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大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抚顺中的保障作用,以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需求,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

会议要求,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在全局中精准定位、科学谋划和有力推进人大工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特色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守正创新,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聚焦重点工作,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突出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固本强基,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奋力书写新时代抚顺人大工作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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