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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机关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浏览:23503次'时间:2021年8月5日

市人大机关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党组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

一是党组书记亲自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机关党委在巡察期间主动配合、积极协调,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多次过问巡察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市人大机关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由党组副书记负责总协调,统筹推进机关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总结汇报。党组成员积极协调,指导分管部门整改工作。三是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各方积极予以解决。四是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党组副书记深入动员与各专委会研究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五是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了主任办工会议,听取各委办室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整改进度汇报,形成了月汇报制度。

(二)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整改责任

成立市人大机关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整改组织协调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机关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分别包支部,负责相关领域整改协调推进工作;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相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3位党委委员每人分别包保3—4个党支部,负责指导各党支部的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建工作。

(三)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制定了《市人大机关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每对一个具体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机关党委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向12个党支部、33名党员干部发出整改通知单,各党支部、委办室各负其责,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分解,共制定了65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对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委办室全力配合,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把握工作要求,分别组织实施

一是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先后召开2次机关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通报典型案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二是安排好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边查边改。截至3月底,12个党支部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完善相关工作计划。对照省、市工作要求,重新修改和完善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工作计划》《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加强自身建设工作计划》,推动整改工作向高标准、深层次开展。做到了巡察整改和人大工作两不误。

二、整改落实情况

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25个问题和市直机关共性问题,经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和梳理,共确定需要整改落实的有3个方面26个问题,截至4月3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

1、关于“学习方式单一,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成效。

(1)制订了《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史教育实施方案》,对一季度 “两学一做”和党史学习教育作出了安排。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机关党委为12个党支部购买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辽宁历史简明读本》等学习书籍,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党史学习必读书籍,截至4月底,共计开展集中学习会议36次、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届专题培训讲座40人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和党支部学习会议共计14次。

(2)设计安排好“周末大讲堂”活动。征集了“周末大讲堂”授课题目,组织各党支部分两批集中观看了党史教育片《建党伟业》

(3)丰富机关党建活动载体。一是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市人大机关在行动工作,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党建+重强抓”,深化“岗位学雷锋、领航实好干”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党支部开展了 “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大讨论活动。二是制定了《在市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举办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人大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周年”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活动的通知》。三是做好典型选树。今年以来,市人大“惠农5+N”乡村扶贫志愿服务项目荣获“抚顺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荣誉称号,社会建设委的党员先锋岗在根治殡葬陋习、推行文明祭祀工作中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员先锋岗” 荣誉称号,杨学良同志获市直机关工委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陈建盛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人选,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2、关于“落实党组学习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

(1)针对落实党组学习要求不到位的问题,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环资委、法工委、秘书科、事务管理科、人事工委、老干办6 个党支部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秘书科、研究室、人事工委、法工委、监察司法委、财经委、农业委、教科文卫、环资委和老干办10个党支部深入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方案》,市人大法工委还撰写了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文章《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表在《人民代表报》,做到了既补学了内容,也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推进了工作。

(2)把督促有关学习计划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考核,从2月中旬开始,先后两次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了12个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笔记,抽查了32名党员的个人学习笔记,对没完成学习计划内容按照评分标准予以扣分,有效地督促了学习制度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还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出相关学习贯彻工作安排,推动人大工作全面提升增效。

3、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

1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到了党员领导干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个人剖析材料、述职述廉报告中,作为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督促好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

(2)按照《关于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要求,组织各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预判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目前,12个党支部都较好地完成了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并形成工作报告。

(3)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宣传工作计划》全年共安排了39项宣传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宣传阵地建设,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4、关于“网站宣传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

(1)经过考察从今年3月份开始,委托抚顺市经纬网络有限公司定期对网站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消除网络隐患,阻断不良信息传播,确保网络安全。

(2)认真组织各委办室对本部门近年来通过个人手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美篇APP进行深入清理,截至3月10日,共清除不良信息7条。

(3)加强信息报送、公开的审核程序,建立美篇APP网上发布审查机制。按照人大关于信息稿件审核的规定,由各委办室负责人严格审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审定后,方可发布。目前已按此规定执行。

5、关于“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工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成效。

(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3月18日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暨备案人员培训班,会后又针对部分县区进行了专门指导和培训。3月份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已延申到县区。3月份开始,将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列入了日常工作。

(2)将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2021年立法指导思想,决定制定《抚顺市机动车静态停车条例》《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调研《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废止《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3)召开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对照清理,查找出4处需要修改的我市现行法规。

(4)开展了《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对条例自身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转市政府,得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高健市长批示转发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6、关于“创新依法监督方式方法探索不够。问题的整改成效。

(1)制定完成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2月份第51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

(2)持续抓好重点监督、跟踪问效。去年常委会先后三次听取殡葬陋习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抓住春节、清明两节 的时间节点,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加大执法力度,协调市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集中开展了全市殡葬祭祀陋习整治工作,使“送灯”、搭灵棚、沿街烧纸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禁造、禁运、禁售、禁烧等工作基本形成良性循环,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3)上下联动开展监督调研。4月份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开展联动调研,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为常委会视察做准备。4月19、20两日,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助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4月13日-1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市人大财经委组成的学习考察组先后到朝阳市、盘锦市,就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和人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学习和实地考察,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列入了下半年常委会议题,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7、关于“促进代表发挥作用方面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成效。

(1)4月25日,向全市各代表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学习培训等工作的通知”,计划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培训。

(2)各代表小组开展了向代表征集了代表小组活动题目和意见建议活动。截至目前,共收到闭会期间建议89件。部分专委会还与相关人大代表进行沟通,推进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

(3)2月份开始,在市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我为‘十四五’开局献计出力”活动。活动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即倡导每名代表提出一个好建议,倡导每个代表小组开展一个深度调研,倡导每名代表为基层、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8、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成效。

2017年发生的1.57万元车辆维修费用,存在非定点问题是因为,大型车辆修配厂的轮胎价格较贵,经多方比对汽贸公司的轮胎价格较大型修配厂便宜幅度较大,经请示后决定继续在汽贸公司更换轮胎。这次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按照2017年9月辽宁省财政厅下发《辽宁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7]480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财政对2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实行自行采购),市人大机关下发的《抚顺市人大机关自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抚人办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自行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采购审批制度和程序。

(2)以此为例,举一反三,完善单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对大额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把关,履行采购审批程序。

9、关于“超标准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和补助费。”问题的整改成效。

按照巡察组要求, 3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北京培训,多报补助费600元已于2020年12月11日交到机关财务。1名人员到北京出差超标准报销动车一等座费用82元,已于2020年12月18日交到机关财务。以上有关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1)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努力提高内审水平。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通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制度,掌握财务工作要领,规范账务处理工作,提升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10、关于“人大机关电话费报销采取按标准给个人支付电话充值卡的方式;特殊岗位人员报销移动通讯费未按照要求履行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成效。

(1)2018年4月12日,新一届常委会领导班子召开党组会议,在专题研究讨论市人大机关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时,对市人大领导干部发放电话卡进行了研究处理,决定取消发放电话卡的做法,按标准据实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的“惯例”进行了及时纠正。

(2)依据抚财行[2007]194号文件对特殊工作岗位认定的原则中规定,“认定特殊工作岗位应以重点要害等流动性较大的岗位为主,以涉外业务较多的岗位为辅”等原则,对享受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了重新梳理。

(3)积极与审批部门沟通,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11、关于“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制度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成效。

(1)严格执行2017年3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的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加油执行“一车一卡一台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的规定。

(2)与加油站对接重新核定对机关车辆加油卡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一车一卡,现机关车队共有11台公务用车,共办理加油卡12张,1张主卡(主卡只能充值不能使用),11张副卡(只能加油不能购买商品),每张卡对应一台公务用车,油卡由统一由车队队长保管,加油时到车队取卡,加油后凭加油小票回执登记台账,并交回车队保管。

(3)车队负责人加强对车队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出车记录及台账管理。

(4)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并严格控制现金加油情况的发生。

12、关于“述职报告雷同。”问题的整改成效。

(1)开展了对相关领导干部求真务实教育。通过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机关党委书记分别谈心谈话教育,使他们提高了认识,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

(2)实事求是开展好述职工作。从2020年度开始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中述职报告雷同问题,在2020年度述职报告形成过程中既肯定成绩和长处,也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同时积极接受主管领导审核把关,防止了述职报告出现雷同和抄袭现象。

13、关于“党课讲稿网络下载。”问题的整改成效。

(1)通过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机关党委书记分别谈心谈话教育,使他们端正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党课教育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

(2)结合自身实际,严禁照搬照抄网络下载,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积极接受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有效防止了党课讲稿网络下载现象。

14、关于“个别调研报告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成效。

(1)机关党委制定并印发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加强自身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检查工作,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2)专委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开展了多项视察和调研,并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其中教科文卫委撰写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得到了市政府高健市长和孙静副市长的批示;农业委撰写的《关于我市“惠农贷”工作推进情况的视察报告》得到了副市级领导浦信子的批示;研究室撰写的《发挥“三声平台”作用  为切实解决百姓关注问题发力——关于抚顺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解民忧的研究与思考》被《辽宁人大工作研究》采用。

15、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问题的整改成效。

(1)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机关党委制定了《2020年度市人大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方案》,对组织生活会日程、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模板、党员个人发言提纲模板、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暨谈话记录模板、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进行了统一规范,在召开的巡察整改推进会议上记逐一讲解到位,同时,采取了机关党委委员包支部,具体按照方案、模板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使2020年度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抚顺市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深入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持续抓好党支部提档升级,目前五星级党支部达到3个,四星级党支部5各,三星级党支部4个。

16、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成效。

(1)规范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制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模板,机关党委制定了《2020年度市人大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方案》,对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进行了统一规范,在召开的支部书会议上记逐一讲解到位。

(2)采取了机关党委委员包支部,具体按照方案、模板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在评议中优秀党员都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比例,使2020年度机关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17、关于“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成效。

(1)开展了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教育,提高了思想认识。

(2)今后支部会议记录要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记录。机关党委在2020年度党建工作实绩考核中,对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的情况予以了扣分处理,并通过每半年检查一次支部学习记录情况,督促各党支部学习记录进一步规范。

18、关于“学习笔记后补。”问题的整改成效。

(1)加强对相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开展了谈心谈话,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

(2)切实加强了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今后每名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完整和规范。

19、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

(1) 认真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书记按照机关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对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做好谈话记录提高了认识,纳入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2)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一季度,各党支部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带头,与所在支部每名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累计谈心谈话350人次。通过坦诚交流思想,进行思想引导和教育,使每位党员都能够心情舒畅、心悦诚服地接受批评,做到相互体谅、相互理解,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了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和纪律建设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0、关于“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

(1)相关党支部书记能够积极认领问题,端正思想态度,从我做起严格执行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做好支部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制度。

(2)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对 2020年度党委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结合支部书记职责、支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分析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等方面认真撰写了述职报告,严格落实了相关制度,使支部书记述职工作逐步规范化。

21、关于“缴纳党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成效。

(1)认真自查,增强党费收缴自觉性。各党支部通过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党员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教育监督支部全体党员增强党员意识。

2)规范党费收缴,及时督促落实。从2021年开始,严格按月收缴党费,指导各支部按照党费收缴规定确定每名党员的党费基数和党费金额。如无特殊原因全年均按此标准收取。(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者,交纳1.5%),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13月份党费收缴及时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机关各党支部党费收缴规范。

22、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成效。

深入学习,严格落实。按照《抚顺市党费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的要求,从2021年开始,各党支部按规定对每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机关党委对支部各月党费收缴情况和使用进行了公示。

23、关于“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成效。

(1)认真组织机关党委(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温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业务工作能力。

(2)规范任前公式工作,准确把握公示期限。从2021年2月起提拔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2天起算,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总体情况向党组报告,如无问题再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4月份机关晋升3名四级主任科员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

2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成效。

(1)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梳理和排查,完善了档案材料接收、移交登记台账。

(2)摸清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情况底数,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了补充和规范。

25、关于“执行干部任免备案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成效。

(1)通过组织机关党委(人事科)相关人员学习干部调整备案制度有关文件,使人事干部进一步掌握了干部调整备案制度相关的业务,提高了人事干部工作能力。

(2)规范了干部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审查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的材料,包括党组织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并按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干部任免备案材料。

26、关于“预备党员资料不全,缺少谈话记录、审查结论”等问题的整改成效。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认真开展机关党员发展工作,对有发展计划的党支部进行专题辅导;谈话材料,政审材料全部补齐,进一步健全了发展党员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机关党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毫不松懈地把后续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切实抓好巩固提高,加强跟踪管理,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巡察反馈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持续抓好整改;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3.着力构建人大机关长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互相配套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市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建设模范机关,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走在前、作表率,建设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52622057

邮政信箱:113006

电子邮箱:fsrdrsk@163.com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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