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浏览:7343次'时间:2023年8月9日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告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数据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人代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文电、档案、保密、文印、机要交通等工作。

(二)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文件起草、《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等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常委会联络与接待工作。

(五)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2534.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4.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58.23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534.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82.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2万元。

2.项目支出151.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主要包括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今年增加36.38万元,增长31.47%,主要原因:1、2022年市人大换届,会期时间增加,会议费也有所增加。2、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新当选市代表进行轮流培训工作,增加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14万元,项目支出151.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8.23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7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1.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8.07万元,占75.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43万元,占12.84%;卫生健康支出106.13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184.48万元,占7.2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8.0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766.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7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减经费支出。

(3)人大会议80.13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14%。

(4)人大立法0.66万元,主要用于立法调研差旅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未到外省、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5)人大监督0.39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监督工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会议未召开。

(6)代表工作32.03万元,主要用于市代表履职工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追加市当选代表培训工作,经费支出相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4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77.1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病故。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退休后补缴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金59.9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发放支出,年初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06.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病故。

4、住房保障支出184.4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82.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年中调整缴费基数。

(2)购房补贴2.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新购住房补贴支出,年初无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无来抚顺交流、调研接待工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7.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维护、汽油款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37万元,比上年增加8.48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劳务费、车辆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调研、视察督察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整体绩效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34.1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5.99分。

通过绩效自评未发现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公安网备:21040202000036号         辽ICP备20009779号-1
主办: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