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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一七号)
浏览:905次'时间:2024年2月27日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一七号)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抚顺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2023年4月24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本决定自2023年6月5日起施行。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抚顺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抚顺市城市

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4日辽宁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抚顺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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