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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立法 依法开展防控
来源:法制委浏览:9792次'时间:2020年4月22日

          一场不期而至的新冠疫情,如何依法抗击疫情,为地方立法提出新的课题。市人大常委会制发通知,全面梳理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

一是全面梳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按照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方位,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全面梳理和重点完善相结合,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重点对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应急管理、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防疫检疫、市容环境和市场监管等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

三是及时完善。主动跟进疫情防控进程,根据防控工作要求,深入分析研究疫情防控有关的立法需求,查漏补缺,对实践急需且符合立法机关权限的立法事项及时纳入人大或政府立法计划、启动立法程序,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形成完备的疫情防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链条,提高疫情防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通知还对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梳理步骤、完善办法作了明确规定。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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