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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来源:机关党委浏览:7387次'时间:2019年6月28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新时代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八种本领”、着力建设“两个机关”、主动站位“两个一线”为目标,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全面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推进抚顺新一轮振兴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学习重点

(一)重点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学习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考察广东、上海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抚顺考察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对各项工作作出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学深悟透。

(二)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三)认真学习基本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基本理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党史、国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四)及时学习重大决策。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新要求新决策新部署;学习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学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和精准扶贫等内容;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学雷锋活动的意见,按照“三个深度融合”“四个抚顺”的建设要求,坚持“实、好、干”工作理念,全力推动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五)努力学习本职业务。根据单位实际和岗位特点,学习与本单位、本部门履职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相关政策;学习新媒体应用等新知识、新技能,提升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创新学习方式

(一)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借助“学习强国”平台PC端、手机客户端,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自觉运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纳入各级学习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党组织类别、不同年龄段党员、不同阶段的学习要求抓好学习,把上述学习重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促使党员干部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三)丰富党员干部学习方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心组集中学、党支部系统学、党员自觉学,结合人大机关各部门实际创办《周末大讲堂》,开展报告式、研讨式、竞赛式学习活动,创新学习方式,调动学习积极性;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实践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网络学习与传统学习相结合等方式,把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引向深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学习责任。党组要把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纳入党建工作年度总体部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列入议事日程,专题进行研究,安排学习经费,强化组织保障。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负责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建立学习档案,督促落实学习要求。各党支部要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具体落实,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述学、督学、考学长效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名成员每年至少作1次中心发言。每半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按要求及时通报“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不定期对党支部学习计划执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测试,每次测试必须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三)加大考核力度。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纳入年度党的建设指标绩效考核党建部分、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考核范围,保持计分权重,加强结果运用。机关党委将结合年度党的建设指标绩效考核工作,对各支部理论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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