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环境年”建设开展软环境建设调查
来源: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浏览:6807次'时间:2008年6月30日
为了贯彻市委“环境年”建设工作的部署,5月中旬以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到各乡镇、企业及工业园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方式,对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与县直、省市垂管单位等23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两院”领导共120多人进行了座谈,认真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县软环境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关于全县软环境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在6月30日的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调查报告肯定了全县软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工作人员思想不够解放,大局意识不强,观念陈旧,存在官本位思想,把部门利益置于全局利益之上。二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简单执法、粗暴执法和“中梗阻”问题。三是重收费、轻服务、搭车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对招商企业后续服务不到位。五是软环境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六是园区建设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县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软环境建设列入重要议程;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开展诚实守信和公民的法律教育活动,优化诚信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企业入驻条件。
 
辽公安网备:21040202000036号         辽ICP备20009779号-1
主办: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