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性法规

关于废止《抚顺市公证条例》的决定
浏览:15047次'时间:2009年3月25日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抚顺市公证条例》的决定 (2009年2月27日抚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25日辽宁省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抚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公证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辽公安网备:21040202000036号         辽ICP备20009779号-1
主办: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