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办公厅秘书处浏览:17219次'时间:2017年4月28日

427,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抚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一改三化”、“一打三反”工作主题,坚持审判和执行并重,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创新执行机制,狠抓队伍建设,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以执行为抓手,打造营商法治环境。全市法院要开辟办理涉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杜绝办理涉企案件中的官僚主义、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企案件,要公开办案主体、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办而不结、久拖不决现象,减少诉讼企业和其它市场主体诉累。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限制出境、投资、高消费、纳入诚信记录等惩戒方式,特别是持续加大曝光力度,将“老赖”信息发布在官方媒体并扩大张贴范围,增加“老赖”违法成本,让其在社会上难以立身,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彰显司法公平正义。要积极研究探索案件执行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巩固和深化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力争今年率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使执行工作在全省保持前列。

三是完善交流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完善执行队伍干部交流机制,通过同级法院干部轮岗,两级法院之间挂职锻炼等方式对执行队伍进行定期“换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执行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教育和引导执行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职尽责。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案件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集聚执行工作正能量。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国土、工商、房产、银行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以法院为主体的资源共享和社会联动机制。全市法院要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积极推动和营造讲诚信、奉契约的社会文明理念,消除社会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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