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来源:办公厅秘书处浏览:8538次'时间:2017年3月16日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

七次会议《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2017227日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的处理意见,会议决定: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报告,《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指出,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要求的务实举措;是按照市委提出的“七个前列”意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监督关注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人民群众“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安居目标的基本保障。为此,议案的确定十分必要及时。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并通过深入调研、科学谋划、制定方案、协调县区拿出既依法规范,又合情合理的措施和办法,有效推动棚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针对棚改房屋及配套基础设施老化、坏损程度严重、维修资金短缺等事关长远性、惠民性、公益性等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要抢抓机遇、多方融资、合理配置资金、算清相关账目,兼顾资金投入的长远性,有效性、把钱花在刀刃上;要进一步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获取收益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问题;要抓住国家、省民政和劳动保障部门给予的相关政策机遇,整合补充现有物业管理、技术人员等力量资源,减轻县区财政负担;要加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工作。一方面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资质的审核。另一方面还应当从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召集和成立合法性等方面予以指导,定期培训物业管理人员掌握专业技能,依法规范协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使自身职权的能力。要总结和推广县区棚改物业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服务体制、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携手打造宜居、和谐、稳定的物业小区环境。

会议要求,在办理议案过程中,市政府还应当将全市城乡老旧小区、弃管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与议案办理工作统筹考虑,依法规范、一并推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将对代表议案处理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8月份将听取市政府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辽公安网备:21040202000036号         辽ICP备20009779号-1
主办: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