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杨维
为抚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4月27日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杨维为抚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