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抚顺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6月20日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于景森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抚顺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抚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抚顺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