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办公厅秘书处浏览:25311次'时间:2017年6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检察院《司法

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620,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自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紧紧围绕“四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严肃改革试点工作纪律。继续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形成合力,确保今8月底前全面完成司法改革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工作,遇到政策界限把握等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决不能自行其是;严守组织纪律,严格规范检察官选任工作,杜绝人情关系,防止暗箱操作;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机关正常运转,保证改革期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发展;严守宣传纪律,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通过媒体进行渲染炒作。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和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推动相关改革政策及时落地见效。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事实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想方设法满足干警合理诉求,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正确认识改革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正确认识发展前景,从而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并积极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的正能量。

三是统筹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员额制改革,坚持择优选任、宁缺毋滥,确保业务水平高、能独立办案的人员留在检察官队伍;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大胆探索不同检察业务的办案组运行模式;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工作,特别是配合省检察院和市财政局,做好统管后预算编报与执行、资产划转与管理等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抚顺改革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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