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来源:办公厅秘书科浏览:12589次'时间:2018年9月13日

 

抚顺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29日在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04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副主任周焕杰、米志芳、赵雪松、王玉霜、鲁波、李广瑞,秘书长张君伟和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臧红,市监察委副主任关昱,市中法常务副院长刘岩、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冯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市人大常委会纪检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晶应邀列席了会议。部分公民应邀旁听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鲁波主持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尹兆强作的关于《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发改委主任刘洋作的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高贞璞作的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高贞璞作的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郭兆森作的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扶贫办主任高世海作的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住建委主任杨军作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市公安局副局长温建忠作的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抚顺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董政伟作的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抚顺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办理工作的报告、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市十六届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会议要求,相关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通过了人事事项。决定免去刘季春的市旅游委主任职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乐韬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涉及经济、民生和立法、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思考,踊跃发言,站在为抚顺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开得很成功。

地方性法规是除宪法、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外,在地方具有最高法律属性和国家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抚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从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法规案的委托起草到立法前评估、立法后听证、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程序等方面作了规范,特别是对立法后评估和法规常态化清理以及地方立法协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家指出,《条例修正案》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制度保障。会后,市人大各相关工作委员会要认真抓好《条例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核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把好立法项目论证、法规草案起草、法规审议修改、法规贯彻实施四个环节,积极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督察,确保法规权威性和效力性,真正使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真正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17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后五个月工作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年初以来,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深入实施“一极五业”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务实工作,国民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四个抚顺”建设稳步推进。针对后五个月重点工作,大家指出,市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工业增长乏力等问题,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常委会希望,市政府要着眼激发活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着眼提高效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着力抓项目落地、抓产业发展、抓招商引资,更好发挥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要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谋划应对措施,持续推动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批准了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上半年,市政府狠抓财税工作,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实现了“双过半”目标,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本级财政结转资金进行了清理,增加了新出台政策、不可预见因素需增加的有关项目等支出,该方案符合抚顺实际。常委会认为,市政府对当前存在的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养老金支付压力巨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乐观等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大家强调,要做强财源税基,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更多引进对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项目。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要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编制预算工作中,要提高预见性、精确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加深对政策的学习,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人代会闭会期间,预算支出调整审批,应突出应急性、突发性项目,亟需落实的临时出台政策项目以及保民生、保运转的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会前,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委副主任带队赴清原和新宾两县,采取市县人大协同联动的方式,围绕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扶贫、金融扶贫等11个方面进行视察,并召开扶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全力推动扶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视察组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市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常委会希望,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推动产业扶贫,积极扶持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要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的实施和落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及人大代表作用,主动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局,从人大职能定位出发,找准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履职尽责,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后续管理工作,在2017年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确立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的议案》。本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惠民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事关民生的议案办理,针对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两个焦点问题,深入棚改小区摸清基本情况、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方责任,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标本兼治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市政府在落实市人大确定的议案办理这项工作上,措施实、目标清、力度大,提供了工作模板,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常委会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惠民为根本,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推进维修改造工程、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棚改小区居住环境,实现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的安居目标,真正把棚改这个“一号民生工程”做好、做实,不断提高棚改小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现在距年底还有四个月时间,各方面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难点,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前,原省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副主任李华作了《代表法》的专题辅导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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