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浏览:7362次'时间:2010年10月25日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8点30分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期一天半。
本次会议的议题是:1、审议《抚顺市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条例(草案)》(一审);2、审议《抚顺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审);3、审议《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关于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抚顺市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加快抚顺市建筑业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0、人事事项。
本次会议设公民旁听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