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2011年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建议的公告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浏览:7486次'时间:2010年11月12日
为了使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更加贴近民生、符合实际,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11年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市人大常委会竭诚欢迎全市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
1、关于立法项目。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以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城市建设管理、节约资源和加强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提出具体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2、关于监督议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内容,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3、具体要求。提出的建议项目,应有立法项目或监督议题的名称、基本内容和相应措施。所提项目或议题一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或监督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或审议该议题时,将邀请提议人(单位负责人)列席或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三、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关于2011年地方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的意见及建议,可以以本市行政区域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也可以以公民个人名义提出。凡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议题,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确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公民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本人签名,并注明具体联系(电话)方式。
2、提出方式。可以采用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高彤(收),邮编:113008
联系电话:2640068 2627092(传真)
电子邮箱:fsrdbgt@163.com
联 系 人:高彤 赵晓红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