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施行后意见的公告
浏览:7331次'时间:2011年4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现广泛征集本法规施行后的意见。
欢迎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以电话、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施行后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4月20日
来信请寄:抚顺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街南二路一号,邮政编码113008)
联系电话:2637806(市人大城建环保委)
电子邮箱:2637806@163.com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