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为了进一步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全文公布《抚顺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
欢迎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1月26日
来信请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抚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街南二路一号,邮编113008)
联系电话:52628649(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52626310(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电子邮箱:FGW2628649@163.COM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