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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摘要)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浏览:7596次'时间:2008年2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抚顺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抚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继续加强经济立法,更加重视社会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立法创新和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立、改、废并重,避免重复立法,克服部门倾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200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共4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 制定地方性法规项目3项   1、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   2、抚顺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抚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二、 修订地方性法规项目1项   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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