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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大常委会参加省中部七城市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行动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浏览:6925次'时间:2008年7月28日
7月28日,“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正式启动。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等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统一实施行动计划,分别进行执法检查,共同开展调研视察,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本市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如期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凌斌、副主任姚启、秘书长张卓参加了在沈阳举行的启动仪式。   本次行动以“协同治理水污染,联手保护母亲河”为主题,按照“依法监督、整体推进、协调联动、合作共赢” 的总体原则,围绕实施省辽河流域治理总体规划和本市分规划,协同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力争三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全部消灭超五类水体,五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城市段景观化的目标。   孟凌斌主任在启动仪式上发言,高度概括了抚顺市多年来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积极开展辽河流域抚顺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和为治理辽河流域水污染付出的艰辛努力和代价。表示抚顺市今后要继续站在时代的高度、发展的高度,抓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认真执行辽宁中部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治污责任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依法监督,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不断优化,为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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